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局所消防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HLX-JLGS-2508-0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ZHLX-JLGS-2508-04-01 | 双辽市站前营业所消防改造 | 7.9063206 | 7.748194188 |
ZHLX-JLGS-2508-04-02 | 四平市石岭子营业所消防改造 | 6.47739327 | 6.347845405 |
ZHLX-JLGS-2508-04-03 | 伊通县河源镇营业所消防改造 | 6.975 | 6.8355 |
ZHLX-JLGS-2508-04-04 | 梨树县林海镇营业所、梨树县四棵树乡营业所消防改造 | 8.474997 | 8.30549706 |
合计 | 29.83371087 | 29.23703665 | |
备注:消防改造分为四个标段,每标段采购一家供应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9.83371087万元(含税)。总最高投标限价:29.23703665万元(含税),按实际工程量,以甲方计审定金额为准,据实调整。是财务预算内项目,投标单位需根据工程量清单报总价和单价,总价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本项目资金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承担。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分包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七)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九)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十)具备办理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的能力,所承建的项目能够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并通过验收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
(十一)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配件和设施设备。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资料。
(十二)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依法应当经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十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三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凭证。
(十四)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市入平企业需提供履行消防工程项目的人员、设备、设施等证明及履约承诺。
(十五)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
(十六)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每标段采购一家供应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具备办理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的能力承诺书。
报名文件费用:300元。
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应在邮件标题处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人代表名称+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仁兴街道公园北路与南体育街交汇处附近东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楼
联 系 人:梁巨权
联系方式:0431-8054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 话:0431-8054429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心区支行
账 号:943010013000413672
电子邮件:2244418224@qq.com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目号 | 内容 |
9 | 响应文件的组成 |
9.1 | 供应商须按以下三部分组成分别编写: 第一部分 报价基本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供应商须按21.2商务打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供应商须按21.2商务打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注1:响应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 注2:供应商编制上述文件时,本采购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响应文件正本中,以上部分内容需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4:供应商如未按照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5: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响应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报价备选方案。 注7: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的原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备查。 |
12 | 报价货币 |
12.1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13 | 报价保证金 |
13.1 | 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个人电汇) 报价保证金: 包1: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小写:1500元) 包2: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小写:1200元) 包3: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小写:1300元) 包4: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小写:1600元) 报价保证金有效期:同报价有效期。 报价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形式缴付至采购人/代理机构。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字样。 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94301001300041367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心区支行 |
14 | 报价有效期 |
14.1 | 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将在报价之日起180天内有效,报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报价而被拒绝。 |
15 | 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
15.1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2份(应包含响应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U盘介质,随“报价基本文件”递交,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全篇标注清晰页码,不允许活页装订。 |
17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17.1 |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 |
32 | 成交服务费 |
32.1 | 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公司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的取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其他要求 | |
1 | 后评估及黑名单 |
1.1 | 已对现有供应商进行评估,无不及格供应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按相关流程终止协议。列入集团公司和省分公司黑名单库的,禁止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若合同履行中中标供应商被列入集团公司、省分公司黑名单库的,则邮政企业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 |
2 | 合同主要条款 |
2.1 | 签约主体: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
2.2 | 采购结果审批:采购结果经四平市分公司审批后,消防项目采用市分公司法务审定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由四平市分公司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完成订单的发起、审批、执行、合同履约及付款工作。 |
2.3 | 结算方法:全部工程竣工经建设局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通过当地建设局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无息支付于乙方。 |
2.4 | 交付方式、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期:以实际合同签署文本约定内容为准。 |
3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3.1 | 本项目拟设定1个磋商小组,评审专家3名,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名,1名采购人代表由四平市分公司选派,在本级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
4 | 中标原则 |
4.1 | 建议磋商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
附件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置措施表
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序号 | 行为分级 | 行为分类 | 处罚措施 | |
1 | 一般负面行为 | 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执行合同,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2 | 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3 | 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转包、主要部分分包,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行业规定且情节严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4 | 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被追究责任,且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5 | 拒绝配合处理违约或纠纷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1-2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7 | 严重负面行为 |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选择性签订采购合同,或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8 | 合同履约中,产品质量或质量标准不符合采购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且拒不整改或对邮政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年度内发生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9 |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弄虚作假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资质或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用状况,或发生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谋取中标、成交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10 | 采用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而被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比选小组认定投标无效或废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互相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协同投标,为谋取中标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或与检测机构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11 | 拒绝邮政内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 年度内在3家以下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对应省份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一级集采项目出现此类行为,或年度内在3家(含)以上省分公司发生此类行为,在全国范围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
12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达到3人(含)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5人(含)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在全国范围内采取2-3年对应品目准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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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大负面行为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向采购人、采购评审委员会、采购代理人、检测机构等中国邮政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
15 | 被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认定在履约过程中向相关邮政企业或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 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3-5年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 |
16 | 由于供应商违约导致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引发大规模客户强烈投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在属地内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3-5年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 在多地引发大规模客户投诉并造成社会影响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 |
17 | 经安全事故责任报告判定供应商为主责以上,由其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年度累计5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 | 全品目全国范围永久准入限制 |
| |
18 | 签订虚假合同、虚开票据等行为配合套取资金的 | 套取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3-5年全品目准入限制 | 套取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5年至永久全品目全国范围准入限制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的工程采购。
2、 定义
2.1 “代理机构”指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2.4 “最终用户”指工程的使用单位。
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
4、 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该费用。
2、 采购文件说明
5、 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草案。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6、 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6.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予以确认。
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人/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3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6.4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一次性提出,并在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3、 响应文件的编写
7、 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8、 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
8.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附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1、 报价
11.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附件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
11.2报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11.3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币种填报。
13、 报价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金额的报价保证金。
13.2报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3报价保证金使用人民币表示,并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方式递交。
13.4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3.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
13.6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缴付成交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
13.7若发生下列情况,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
2)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的;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5)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6)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14、 报价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被予以拒绝。
14.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响应将被否决。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3条有关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
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合同约束力的人签字,后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
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5.4传真或邮递报价概不接受。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每本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
2) “在 年 月 日 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响应文件。
16.3如果未按16.1和16.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地点
17.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代理机构可按照第6款的规定修改采购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报价截止日期履行。
17.3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地点。
17.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
18、 迟交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
1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代理机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磋商”字样。
1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至14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按13.7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报价保证金。
5、 竞争性磋商及评审
20、 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0.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小组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0.2在评审和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竞争性磋商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方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以不正当手段参与竞争,其磋商及在磋商中的任何承诺将被拒绝。
21、 评审的原则和方法
21.1评审原则:
1) 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2) 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
21.2评审办法:
1) 磋商小组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 ||
2 | 资格性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投标文件内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企业资质 |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文件内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内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承诺书、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jy.jlsjsxxw.com)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 ||
企业承诺 | (1)具备办理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的能力,所承建的项目能够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并通过验收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2)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配件和设施设备。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资料。 (3)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依法应当经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投标文件内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三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凭证。投标文件内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财务要求 | 提供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企业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财务报表。投标文件内附响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企业信息备案 |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市入平企业需提供履行消防工程项目的人员、设备、设施等证明及履约承诺。投标文件内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外市入平企业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应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
其他要求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关网站截图。 |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 |||
是否签署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 |||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每标段采购一家供应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 |||
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已响应其它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
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改造,并形成竣工验收表。可根据土建完工时间据实调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保证金 | 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应答书)。 | ||
投标价格 |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星号“★”条款是否满足 | 符合招标文件中星号“★”条款的要求 | ||
其他要求 |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无限制情形承诺书 | ||
转包、分包 | 本分包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2) 经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澄清和磋商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与澄清和磋商有关的书面补充文件及最终报价;
3) 本次评审将以包为单位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服务和供应商最终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时,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4) 评审因素如下:
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项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评审 分数 |
1 | 报价部分(80分) | 价格80分 | 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min/P)*A,Pmi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A为价格权重分80分。 | 80 |
2 | 商务部分(7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 人员配备满足要求得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无不得分。 | 3 |
相关业绩 | 提供省内消防改造相关业绩,在有一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得2分,满分4分,无不得分。投标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三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
3 |
技术部分(13分) | 实施方案 | 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详尽程度、完善性、合理性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施工机械配备、安装验收方案等。 实施方案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5 |
质量保障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1.材料运输、交货过程中的保障措施;2.施工过程中的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全面、可行性,操作性等得 5—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5 | ||
竣工服务方案及应急处置 | 对竣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竣工后保障措施全面,快速响应时间满足需求、可操作性强弱、应急处置措施等,得3—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3 |
22、 响应文件的初审
22.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
22.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
1)供应商未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签署;
4)非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且未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 竞争性磋商
磋商小组将分别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根据各轮次的磋商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和承诺。为保证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利,整个磋商过程对每个供应商都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24、 最终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其响应将被拒绝。
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根据21条中规定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为3天。
25.3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6、 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6、 授予合同
27、 合同的授予标准
27.1除第26款规定外,合同将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其后一位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7.2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7.3 当出现拟成交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成交价格较低、拟成交人应答较为简略等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成交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采购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28、 履行合同能力审查
28.1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进一步审查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8.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响应。在此情况下,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9、 成交通知书
29.1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确认。
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1、 履约保证金
31.1见合同草案。
32、 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供供应商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承包人: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范围: 室内外消防水电设计图纸、消防栓系统、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和未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工作。
1.2 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人工、包材料设备、包安全、包检测的方式承包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列项目。承包人进场材料的规格、品牌,均由发包人(甲方)要求且经发包人认可后方能用于施工,否则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1.3 质量等级:合格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如验收存在问题,则按照消防主管部门整改意见完成整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开、竣工日期
2.1.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进场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项目公司工程部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须进场施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是指完成全部工程安装调试、检测合格,并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日期。
2.1.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但不补偿延期费用。
2.1.2.1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或不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但影响承包人施工进度的其它工种重大设计变更;
2.1.2.2 施工期间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连续8小时以上的;
2.1.2.3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或战争)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2.1.2.4因主体工程竣工滞后造成消防工程无法按约定时间竣工。
2.1.3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与赔偿。
2.1.4 在开工前,承包人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惯例报批所有开工事宜及办理相应手续和缴纳有关款项,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1.5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合格而导致停工及返工,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延长。
2.2 接收工地:
2.2.1 承包人须于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日期接收工地,并及时进场施工。
2.3 竣工及验收
2.3.1 当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书叁份,最终工程竣工验收须以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2.3.2 竣工后交付使用应有相应手续,如发包人要求部分工程先提交使用,承包人应给予配合,并办理交付手续,提前使用后非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由发包人承担。
2.3.3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检测、验收均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全部检测、验收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包干总价内,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此项费用。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即根据工程量据实结算。
3.2按规定由承包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交纳。
第四条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4.1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元。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支付以双方核对的工程预算为准。
4.2合同价款编制依据:
4.2.1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文件
4.2.2所有措施费中仅计取安全文明基本费(其中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总承包管理费等均不计取);社会保险费及定额测定费不计取由发包人统一办理。
合同价款按发包人核定的预算书经优惠后确定,其中报警设备按发包人指定价格计入包干预算不参与优惠。
4.2.3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承包人已根据企业定额、施工经验、管理能力、经营状况以及所掌握的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包含了可以承担的承包风险。
(2)报价保证不影响在施工质量、进度等其它方面的承诺。
(3)根据市场行情自行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竞争报价。
(4)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内容,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项目,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不再对预算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5)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不平衡报价,承包人须对预算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出现大的偏差的项目承担责任和作出合理解释,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预算报价予以否定。
(6)合同价款内包含全部消防工程检测费用,承包人须确保本工程按合同约定时间全部检测合格,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由于未能一次性通过检测单位、消防主管部门检测验收而产生的整改、调试及其它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4.3工程结算
本合同价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实际工程量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工程结算编制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颁布的最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有关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4.3.1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增减费用按约定计入结算。
4.3.2双方约定对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工程的材料价格调整按以下条款执行,凡以下条款中未约定的情况均不予调整。
4.3.2.1按合同工期竣工时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在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期间镀锌钢管各季度均价的算术平均价格升降幅度与招标时采用的基准价相比在±10%以内的(含±10%),结算时不进行调整,仅对超出或低于10%部分的价格进行调整,除镀锌钢管以外的其他材料一律不再调整。
4.3.2.2 由于工期延误的价格调整方法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竣工的,则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第4.3.2.1条调整时,采用原约定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中较低的一个进行调整。
4.3.2.3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4.3.2.1款约定以外的增减时,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4.4结算资料
(l)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15日内按发包人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全部相关结算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书及相关价款变更资料。
(2)发包人对竣工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及时予以修正。
4.5结算时间及支付方式
(l)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的60天内(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日期为起始计算)完成结算核查。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核查期内完成结算的,视为承包人同意按发包人的核查结果作为最终结算结果。
(2)发包人应在双方完成结算后的30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3)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竣工结算价有异议的,承包人应在7天内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核定的结算价格。
(4)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结算款。
第五条 设计变更
5.1 承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须经发包人同意,如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以取得相应的图纸资料和追加投资。
5.2 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原设计单位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提交有关图纸资料。
5.3设计变更
本工程的设计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在此之前的发包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所有变更均为原设计的一部分,已包含在合同包干价内。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承包人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5.3.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优惠后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5.3.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优惠后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5.3.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变更价格按照《四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文件进行计算。材料价格:镀锌钢管在变更项目施工期间各季度均价的算术平均价格升降幅度与招标时采用的基准价相比在±10%以内的(含±10%)按基准价进行计算,超过±10%时仅对超出或低于±10%部分的价格进行调整,除镀锌钢管以外的全部材料(含火灾报警设备)按招标时采用的基准价计算,基准价和招标预算书中缺项材料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市场价计取(其中缺项的火灾报警设备价格按施工同期厂家报价乘以0.12计取)。取费标准: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基本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其它全部费用(社会保险费、工程定额测定费、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等等)均不计取;综合税金按3.413%计取,变更价款按10%优惠率下浮,其中火灾报警设备价格不参与优惠下浮。
5.4本工程全部变更签证增减费用按5.3条约定进行计算,且按如下约定进行结算:变更造成的增减总额在合同包干总价的±1%以内(含±1%)结算时不予调整;变更造成的增减总额超出合同包干总价的±1%时,仅将超出±1%的部分价款计入结算。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 乙供材料应提供合格证及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产品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如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更换(包括同档次更换)应先征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未经发包人许可,发包人有权不予验收并有权要求承包人退货,由此导致的各项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其中主材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见后附表),承包人须按指定品牌采购,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
第七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7.1 协议条款:包括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协议条款。
7.2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7.3施工图纸以及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明细表。
7.4 适于本工程之有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 要求。以上各文件必须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作单一解释及其真正含义。
7.5 以上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图纸
8.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肆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两套)。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自行购买。施工过程中如有任何设计变更,发包人将发给承包人相同份数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书。若承包人需要超过此数目的图纸则由承包人负责相应的费用。
8.2承包人发现图纸和施工规范之内或相互之间有矛盾或差错,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问题所在,否则,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须在收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内给予书面批示。
8.3 承包人应在竣工时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竣工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承包人报送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否则发包人不予结算工程款。上述资料应分系统按规定完整后汇总装订,并用硬质档案盒装入送交发包人。
第九条 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9.1 发包人任命驻工地代表 ,职务为工程部经理,负责和处理施工现场的日常事务,监督和检查施工工程进度和质量以及其它工作。
9.2 发包人代表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其它约定义务。
9.3 发包人代表应及时签证承包人按合约提出的要求、请示和通知,并及时作出处理。
9.4 发包人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并通知承包人。
9.5 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人应提前七天通知承包人。
第十条 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10.1 承包人任命项目经理 负责现场施工的一切工作,处理施工现场的日常事务。
10.2 承包人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和通知及时组织施工,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负责。
10.3 承包人代表负责签证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指令、要求和通知,并及时作出处理。
10.4 承包人代表易人,承包人应提前七天通知发包人。
第十一条 施工质量
11.1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应保证所施工工程通过当地主管专业部门验收,并取得消防许可证。
11.2 承包人在开工前十天,结合工程实际,作出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批,并严格执行。
11.3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和施工所在地的有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遵守施工程序,合理交叉作业,严禁随意蛮干、管理失控。
11.4 本工程各分项工程,要求质量检查覆盖面应达100%,严格做到前道工序不通过验收,后道工序不进行。重要分项分部工程,承包人应组织业主及市质监站有关技术人员检查通过。
11.5 本工程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人有关工程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签字后并由有关职能部门认可后方能作掩盖、包裹等施工处理,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
11.6 本消防工程的全部预埋管线应随土建施工同时进行,消防预埋管线、孔洞的位置尺寸全部由承包人确定,并提前通知主体予以配合,不得对土建施工产生影响,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及时进行预埋(留),造成的二次开凿、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除消防箱洞口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砌筑外,全部消防预留洞口均由承包人负责修补。
11.7 承包人应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质量安全检查及当地政府部门来工地进行的有关检查审理事项。
11.8 承包人在施工中与其它工种发生交叉施工工序时,应服从发包人现场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12.1 发包人责任
12.1.1 协调土建承包单位与承包人的关系、划分工作职责范围、组织验收现场机电设备预埋/预留工作、向承包人提供临时设施地点。
12.1.2 施工期间,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及工期的情况下,提供承包人所需之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图纸及资料所需时间切合实际进度及完工期,承包人不得在过早时间要求上述图纸及资料。
12.1.3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份数定为肆套。
12.1.4 参加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提供相应的会审纪要给承包人。
12.1.5 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及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12.1.6 发包人应在现场组织工地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进度,负责图纸问题的处理、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进度付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1.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12.2 承包人责任
12.2.1承包人负责确保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负责办理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一切相关手续。
12.2.2 与土建施工单位配合的相关费用,如:水、电、垂直运输、临时场地等有偿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从发包人接用水、电的,承包人所产生的水电费用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计量的结果,由各承包人按月向发包人交纳,水电用量=实际用量+损耗公摊量,总表与各分表之和的误差由各承包方分摊。承包人如有违规用水、用电行为,将被处以罚款。
12.2.3 施工场地内自用的临时设施和水、电管线的搭设。
12.2.4按施工图纸(含有关标准图册),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的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等级标准,并确保合同工期。
12.2.5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图纸后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阅读,及时将发现的设计错误以及理解不透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代表转交设计单位处理。
12.2.6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12.2.7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备试车记录、工艺管道试验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等作为竣工验收后移交发包人。
12.2.8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及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达到四平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12.2.9承包人驻工地代表为承包人授权签证人员,其签证视为有效文件。
12.2.10在保修期间内,发现有质量问题,负责免费修复。
12.2.11凡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12.2.12在施工中,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12.2.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或丢失,承包人自行负担。
12.2.14服从发包人统一协调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各施工单位工作,并保证现场其他施工单位成品、半成品不因自己的施工而受到毁损。
12.2.15免费对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人员作好消防工程使用、维保的各项培训及技术交接工作。
12.2.16负责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各系统的联动调试,调试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包干总价内。
12.2.17承包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承包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若因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每发生一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发包人工程款不到位除外)。
12.2.18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如承包人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发包人指令要求完成,发包人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扣20%管理费,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 系统调试、检测
13.1 在竣工验收之前,当承包人认为本工程各系统已完工时,应先组织系统调试,调试完成检测通过后,方能进行竣工验收。
13.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代表在调试后24小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重新调试,承包人承担修改和重新调试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期和保修金
14.1 工程各系统保修期为 个月,于全部消防工程竣工并通过建设局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之日起开始。
14.2 其他约定见《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
15.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全部工程竣工经建设局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通过当地建设局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并经甲方最终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工程结算价款(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如无争议,甲方无息支付于乙方。
15.2支付以上款项的同时,承包人须先提供有效的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凭承包人出具的当地税务机关正式发票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承包人付款。若承包人不能提供发票,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15.3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报送竣工资料并通过监理及发包人工程部审查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六条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
16.1 工程施工临时设施是指施工中各项配合设施如供水、供电、临时排水、照明、道路、临时办公室、临时宿舍、工地保安及对已完工程之保护设施等。上述临时设施之费用均已包括在承包人现场配合管理费内。当工程结束后承包人须将一切临时设备立刻拆除,场地清理妥当按时交还发包人。
第十七条 工程分包与转包
17.1承包人承接的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分包给第三方,禁止转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中途退场。凡出现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按照协议20.1条款要求解决争议。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8.2 承包人责任
18.2.1 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致使总体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格的,承包人应负责无偿返修,并向发包人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8.2.2 承包人须保证施工进度能够配合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因承包人施工进度滞后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18.2.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壹万元。如应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并通过消防主管部门验收的,发包人可给予承包人一定奖励。
18.3发包人责任
18.3.1工程中途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人员的实际损失;
18.3.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条件
19.1承包人无理停工十天以上,或施工进度滞后达十天,或逾期交付达十天,发包人可书面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并雇用他人继续进行及完成工程,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在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发包人有权不与承包人进行结算。
19.2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全面停工超过三个月,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需支付承包人已进行或完成工程费、为工程而订购之物料费用等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19.3无论任何一方决定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必须在五个日历天内退场。每延误一天,按照图纸建筑面积20元/天/平方米的标准承担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十天,发包人可以自行清理场地,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十条 其它
20.1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2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合格的结算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合同、竣工备案表、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甲供材料汇总表、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及其它相关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合格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审核工程结算总价款。
20.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全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及各种取证工作,承包人必须在工程验收通过后三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备案及资料移交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监理公司费用在内)均由承包人承担。
20.4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5%,全部工程完工且检测合格后(以检测报告出具日期为准)10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交至发包方指定对公银行账户
20.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在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竣工决算、发包人支付完毕、承包人将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及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本合同终止。
20.6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执二份、承包人执二份,双方盖章即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应商页码索引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页码 | |
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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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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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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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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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性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投标文件内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企业资质 |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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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文件内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http://cxpt.jlsjsxxw.com/AqscxkzDefault.aspx)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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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一年(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内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承诺书、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启用电子证书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信息真伪由评标专家登录其提供的有效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吉林省内投标人启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子证书的,信息的真伪由评标专家通过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http://jy.jlsjsxxw.com)或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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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1)具备办理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的能力,所承建的项目能够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并通过验收抽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2)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配件和设施设备。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资料。 (3)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依法应当经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投标文件内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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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三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凭证。投标文件内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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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提供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企业如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财务报表。投标文件内附响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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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备案 |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市入平企业需提供履行消防工程项目的人员、设备、设施等证明及履约承诺。投标文件内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外市入平企业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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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应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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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关网站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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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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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署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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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每标段采购一家供应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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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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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已响应其它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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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改造,并形成竣工验收表。可根据土建完工时间据实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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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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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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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应答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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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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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号“★”条款是否满足 | 符合招标文件中星号“★”条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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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无限制情形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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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分包 | 本分包要求: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认定标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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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页码索引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项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页码 |
1 | 报价部分(80分) | 价格80分 | 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min/P)*A,Pmi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P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A为价格权重分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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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分(7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 人员配备满足要求得3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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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绩 | 提供省内消防改造相关业绩,在有一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得2分,满分4分,无不得分。投标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三方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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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部分(13分) | 实施方案 | 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详尽程度、完善性、合理性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施工机械配备、安装验收方案等。 实施方案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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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1.材料运输、交货过程中的保障措施;2.施工过程中的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全面、可行性,操作性等得 5—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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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服务方案及应急处置 | 对竣工服务方案进行评审:竣工后保障措施全面,快速响应时间满足需求、可操作性强弱、应急处置措施等,得3—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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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函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名称)项目采购产品/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标段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 份:
1.报价一览表
2.工程量清单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5.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报价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付的工程报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
2.供应商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天。
5.根据供应商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6.所有与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2-1、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报价 (人民币:万元) | 报价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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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2-2、工程量清单
3、报价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标段名称)的进行磋商,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5、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标段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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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7、 以表格形式分别列明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上述单位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数量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复印件。
供应商业绩列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标段编号:
业绩甲方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供货数量 | 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所在页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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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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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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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所提供业绩须是已签约完成项目。
2、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业绩表序号顺序提供。
3、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数量页、金额页及签字页的复印件。
4、所有数据以合同复印件内容为准,且仅计算合同复印件中的金额,如无合同复印件或未按要求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不予计算。
5、供应商须准备合同原件备查。
10、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公司人员状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11、企业情况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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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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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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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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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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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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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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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 管理人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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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人数 |
| 其他人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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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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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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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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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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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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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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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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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 /采购人)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 ????????????? ????????????? ????????????? ????????????? ????????????? )中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后5日内,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盖公章):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13、其他体现供应商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14、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15、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及名称:
分项 | 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应答页码 | 备注 |
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见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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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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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款 (参见技术(服务)规范*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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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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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须在此表“采购文件要求”中填写采购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16、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作为 (项目标段名称) 的潜在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一、不向采购方或采购方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等赠送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物、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赠送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报销应由采购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为采购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二、不单人约见采购方工作人员或到采购方工作人员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三、不向采购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审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不通过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采购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四、不诋毁采购方、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名誉,不传播与采购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五、积极配合采购方调查、检查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视情节取消我方候选供应商资格、宣布中标或谈判结果无效、终止合同执行,或禁止再次参加采购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17、投标人无限制情形承诺书
作为 (项目标段名称)的潜在供应商,我方郑重承诺:
我方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①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②我方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1、 技术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标段编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款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 条款号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正/负) | 偏离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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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供应商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采购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2、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否则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采购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技术(服务)规范中加注星号( “*” )的为关键技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则视为响应被否决。
1、工程量汇总表:
四平市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局所消防改造项目 |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改造面积(平方米) | 改造内容 | 消防改造 | 总最高限价 | ||
| 四平:5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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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标段 划分 | 最高投标 限价 | 单位:万元 |
1 | 双辽市站前营业所 | 450 | 消防改造 | 7.9063206 | 一标段 | 7.748194188 | 7.748194188 |
2 | 四平市石岭子营业所 | 614 | 6.47739327 | 二标段 | 6.347845405 | 6.347845405 | |
4 | 伊通县河源镇营业所 | 157 | 6.975 | 三标段 | 6.8355 | 6.8355 | |
5 | 梨树县林海镇营业所 | 496 | 4.245729 | 四标段 | 4.16081442 | 8.30549706 | |
3 | 梨树县四棵树乡营业所 | 360 | 4.229268 | 4.14468264 | |||
备注 | 消防改造分为四个标段,每标段采购一家供应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合计 | 总预算金额 | 29.83371087 | 总最高限价 | 29.23703665 |
2、工程量清单(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