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15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CFDAFW2507750325

2.3采购内容:择优选择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为晋城市分公司本部和各县(市、区)分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诉讼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法律咨询服务费2万元/年,代理诉讼服务费3000元/件。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

2.4本项目按一个标包执行,中标一家供应商。

2.5服务期限: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供应商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票。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收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专职律师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处罚。

3.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8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中路1782号

联系人:张卫锋

电话:0356-2026666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兰亚珍、程建、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传真:0351-7770787     15834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