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租赁现金岛、集成营业厅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租赁现金岛、集成营业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租赁现金岛、集成营业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TC25070BB
三、项目概述:拟租赁3处双台席现金岛、1处单台席现金岛、6处双台席集成厅,租赁期2个月。
四、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六)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双台席现金岛租金单价2.1万元/月,单台席现金岛租金单价1.8万元/月,双台席集成厅租金单价2.7万元/月。报价方式为3类设施租金单价。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现更正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六)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双台席现金岛租金单价2.1万元/月,单台席现金岛租金单价1.8万元/月,双台席集成厅租金单价2.7万元/月。报价方式为3类设施租金单价。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七)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公安部门检测中心出具的,以《GA38-2021银行安全防范要求》为检测依据的金融营业场所整体现金服务区型式检测报告。
(八)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具有生产基地。【提供生产基地证明(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产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主房产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九)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个与国有六大行省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签订的室内外租赁框架合同业绩且开票金额达到100万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分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35号
项目联系人:胡明宸
电 话:15104144508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11B
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观山悦公馆外门市2号
联系人:张洪锋、陈宇飞
电 话:15303698300、13810613858